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济宁港主城港区龙拱河作业区一期工程(码头整合)
2、建设单位:济宁市港务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整合新建
4、建设规模及投资:建设6个300吨级煤码头泊位及相应的港池、航道和锚地,码头总长度260m;码头的年通过能力为190万吨,货种为煤炭。本港口陆域征地196亩,水域征地65亩,项目总投资5805.75万元。
5、建设地点:位于济宁市任城区,在单庙南侧。港区东侧有京杭大运河经过,南侧为龙拱河,西侧有省道S251与G327和G105相接,北侧有规划的南二环路通过,与新荷日铁路线嘉祥站相距22公里,与济宁站相距8.8公里。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主要有利影响
港口规模化、专业化后,会使港口的吞吐量出现较大的增长,可为当地带来大量的财政税收,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促进相关产生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施工期施工人员的消费也将有利于当地乡村经济的搞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还将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设施,为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脱贫至富创造条件。
此外,根据该项目建设方案,济宁港龙拱河港区现从事煤炭货物作业的码头共11处,大部分为货主码头,规模小,设施简易,多集中在水深条件较好的主要港区,且位于人口稠密的城市居民区域。拟建港口选址位于龙拱河与京杭运河相交处,该港区距市区较远,周边人口密度较小,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该规划方案可解决现在码头分布零乱,占用岸线长,泊位利用率低的现状。由于取消的为规模较小的散货泊位,可很大程度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2、主要不利影响
(1)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
规划方案实施后的土石方开挖、堆筑及弃渣等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地表扰动和再塑,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除水土流失外,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及垃圾若不加以处理直接排放,也将对规划实施区域附近的环境产生污染。
(2)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船舶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港区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煤炭在运输、装卸、堆存作业产生的扬尘,经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港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堆场降尘不外排;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含油废水由济宁港船舶垃圾回收站统一处理。
噪声:港区装卸机械产生噪声;来往船只产生的噪声经有效的控制后能满足各区域的声学环境功能要求。
生态:规划实施后,规划实施区域的陆生生态类型、水生生态类型主体未发生根本改变,但是对水生、陆生生态系统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1)部分农业用地将成为建筑用地和其他类型用地。
(2)城市化扩大,人类活动强度加强,加大了区域生态的压力。
(3)使该区域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增加和污染面扩大,构成了对区域生境潜在威胁,生态恶化风险加大。
(4)人工设施面积大,改变了局部地域的自然生态过程,野生动植物生境改变和栖息地消失。
(5)地面固化、硬化导致地表径流自然状态改变,增加区域内径流量,水土流失量减小。
(6)工程施工期的中通过开挖、吹填、填埋直接破坏水体底栖生物生境,掩埋底栖生物栖息地和由于开挖、吹填致使施工的局部水域悬浮物增量。
固体废物:港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船舶上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港口规划的实施将大大的改善现有港口布局杂乱的局面,还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从而带动济宁,乃周边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
(2)该规划的实施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重要敏感对象,规划方案无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是完全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途径及期限
本公告发出后,公众可在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并提供其具体联系方式,如简本不能满足公众要求,公众需要的其它信息在收到简本后的5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或问询。
四、建设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宁市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彦青
联系电话:0537-2603856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杨淑英 朱孟郡
联系电话:0531-85870051 85870050(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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